商标专用权是指申请人通过国家正式法律渠道,通过商标注册或商标转让交易,获得享有商标的专有权,受法律保护。可以理解为注册一个商标意味着他的品牌受到国家的保护。
商标专用权的具体内容
独家使用权。商标所有人享有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任何第三方不得在类似的产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商标所有人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收益权——许可权。商标所有人通过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从被许可人处获得报酬或报酬的权利,即理论许可权。
处置权
1.转右。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商标权转让给第三方,转让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2.贡献。商标所有人可以利用商标投资设立公司等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3.誓言。商标所有人可以以商标进行质押,并设定权利质押,以担保自己或者第三人的债务。
4.放弃商标权。
明确的放弃
商标所有人可以向商标局明示放弃商标权,商标局予以注销登记。
默示放弃
注册商标所有人连续三年未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标局撤销该商标
商标保护期届满,商标所有人超过宽限期未申请续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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