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工商局透露,为了深入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市商标战略推进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市工商局及市农委联合举办的“第二届苏州市十大农产品商标评选”活动已经启动,凡在苏州全市范围内依法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组织参照执行)所持有的农产品商标(商标注册类别为29、30、31类),均可报名参加。
至2015年6月底,我市已有涉农商标6000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9件,省著名商标64件,苏州市知名商标92件,地理标志商标2件,农产品集体或证明商标6件,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苏州特色农字号名牌群。
参加评选的商标,须符合以下条件,注册时间在2012年1月1日以前或实际许可使用时间达到4年以上;产品被消费者普遍认可,在本市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或已被认定为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产品适应市场需求,市场占有率高,生产经营规模化、效益好,具有较强的区域优势和地方特色,并在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曾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等相关认证,并在有效期内。2012年1月1日至今,参评商标持有人没有因质量、商标侵权等问题被相关执法部门处罚记录和严重失信、违法记录。
评选将采取网上投票方式进行,即先由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50件入围商标、公示。随后,由市民通过名城苏州网、苏州市农委门户网、苏州商标网对入围商标(企业)进行评选;同时,评审委员会以不记名方式投票。最后,按照“市民投票与评委投票排名各占50%”比例的原则综合评审,按最终得分高低评选出“苏州市十大农产品商标”,对社会公布并授牌。评选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至12月10日。
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被评为“苏州市十大农产品商标”的产品,可以在其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包装、装潢、说明书、交易文书、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使用“苏州市十大农产品商标”字样,标注有效期为三年(2015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同时,还将获得相关农业政策扶持和奖励,和工商部门优先推荐申报、认定苏州市知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等重点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