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商标的价值逐渐凸显,但同时也存在一些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的行为,不仅影响商标审查效率,造成商标资源的严重浪费,也不利于维护正常稳定的市场秩序。
那么,在商标注册审查中,如何审查确定申请人是否是以不使用为目的的恶意申请?
在审查实践中,商标注册部门如果发现商标注册申请地区的申请人大量申请商标注册,进行商标交易,占用公共资源,在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重复注册他人商标的,将继续审查该申请是否属于以不使用为目的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
具体来说,在确定是否构成恶意申请时,审查员需要分析判断多项考虑因素和案件证据,包括以下几点:
1.使用商标审查系统查询申请人的申请历史、转让等相关事项;
2.屏蔽驰名商标、知名地名等禁用词;
3.通过营业执照、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行业和违法记录。
此外,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认为申请人涉嫌恶意申请或者囤积注册的,可以要求其作出相关说明。
去年,知名网络名人敬汉卿的名字被他人恶意注册后,恶意申请商标注册一事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今年疫情期间,居然有人打起了申请注册“火神山”、“雷神山”、“雷地西维尔”、“李文亮”、“关键词”包括“新冠肺炎”等商标的歪主意。
无论是网络名人的名字,知名品牌,还是与疫情、热点新闻等相关的商标。这是不正常的申请行为,已经被商标局严厉打击。
目前,商标局进一步加大了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的力度,将打击恶意注册的关口前移,在审查审理阶段采取有效措施,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恶意商标抢注行为。
恶意注册商标不仅激起民愤,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最终只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