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商事主体在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标志,能够将其商品或服务与其他市场主体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
什么是商标近似?
商标的相似性是指商标文字的字体、读音、含义的相似性,商标图形的构成、着色、外观的相似性,或者文字与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外观的相似性,立体商标的立体标志的形状、外观的相似性,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的相似性,声音商标的听觉感知或者整体音乐形象的相似性。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可见,商标法意义上的近似是指能够引起市场混淆的近似,而不仅仅是构成要素的近似。
如何识别商标近似
首先,商标近似原则应该明确认定:
1.以相关公众的普遍关注为标准;
2.既要进行商标的整体比较,也要进行商标主要部分的比较,并且在比较对象孤立的状态下分别进行比较;
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的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其次,要明确认定商标近似的考虑因素:
1.应当确定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
2.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整体表达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普遍关注程度为标准,采用整体观察和主要部分对比的方法,判断商标标识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3.同时,商标本身的显著性、在先商标的知名度、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服务)等因素,容易使相关公众对该商品(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在具体审查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时,应当参照现行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关于商标近似的规定,通过比较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与涉嫌侵权的商标进行判断。
最后,要妥善处理商标近似与商标构成近似的关系,准确把握商标近似的法律标准。
1.一般情况下,如果相关商标的构成要素整体相似,可以认定为近似商标。
2.虽然整体不相似,但如果主张权利的商标知名度远高于被诉侵权的商标,则可以取主要部分来判定是否相似。
3.相关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或者在特殊条件下形成相关商标共存的,商标近似性的认定还应当根据实际使用状况、使用历史、相关公众的认知状态、使用人的主观状态等因素综合判断。
重视客观形成的市场结构,防止将商标成分近似等同于商标近似,实现经营者之间的包容性发展。
如何避免申请的商标被认定为近似商标?
为了避免商标注册申请人因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而被商标局驳回,浪费申请人的人力和财力。申请商标注册前,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商标网上搜索是否已经有与拟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如何防止他人申请与自己商标近似的商标?
第一,商标专用权人可以委托专人监控商标初审公告信息,寻找可能与其商标近似的商标。
第二,权利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准备好相关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第三,如果商标局做出核准注册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