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小微企业的新福利来了!
十一月十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纳税的通知
(税总函〔2019〕336号)
正式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启动
促进小微企业纳税的八项新措施
进一步支持和服务小微企业发展。
福利一
为在线申诉和意见建立直接沟通渠道。
各级税务机关在原有直连模式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与小微企业构建线上直连渠道。
福利二
为小微企业制作和分销税务咨询产品。
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家税务机关纳税服务标准(3.0版)》,修订了《纳税人纳税指南》。
针对小微企业的日常税务事项,编制了《小微企业一本税》。
福利三
优化跨区域迁移服务
省税务局正在对属于正常户且无未完成业务的小微企业进行探索,提供省内跨区域迁移注销在线办理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快速完成交易,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更便捷地办理省内跨区域迁移。
福利四
扩展批量零申报服务
省税务局探索将批量零申报服务范围从申请注销的异常户扩大到所有异常户,减少补充零申报的重复操作。
福利五
优化涉税违法信息查询服务。
省税务局依托电子税务局为小微企业提供涉税违法记录网上查询服务。
福利6
对企业开办事项实行一体化管理。
省税务局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政府部门的合作。,利用政务服务平台,配合相关部门实现新企业注册、盖章备案、发票申领等开办事项信息“一次申报、一网报送”。
福利七
列一份税收优惠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编制、公布并动态调整税收优惠项目清单。第一份清单将包含18类491个与小微企业相关的优惠项目。
福利八
提高“银税互动”的普惠效率
各省级税务局积极与银行保险监管部门沟通,将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受益企业范围从纳税信用A、B企业扩大到M企业。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税收抵免A、b的小微企业创新营运资金贷款服务模式。
小微企业申请条件
1.总资产: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2.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3.纳税指标: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
以上条件仅为深圳的申请条件,小微企业申请条件详情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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