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2021-11-12 09:07:45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今天,依法申报纳税是公司的一项基本法律义务。 与一般纳税人公司相比,日常经营发展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目较多。 作为我国最重要的税种之一,近年来,随着深圳代理登记的全面推行,增值税申报问题越来越受到公司的关注。 那么,一般纳税人公司如何申报增值税呢?一般纳税人申报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接下来和大家分享一些相关内容: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需要提交的材料:1。已开具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2.扣除本期申报抵扣的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和购买符合抵扣条件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复印件;4.本期申报抵扣的符合抵扣条件的境外单位完税凭证及其清单、书面合同、完税证明及报表或发票;5、已出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存根或核对单;6.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时,应当从按照规定取得的价款和价外费用总额中扣除法定凭证和价目表;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具体备案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如果你的企业是租赁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房地产的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建筑企业,或者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规定,需要提前向房地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纳税也要向机构所在地的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时,需要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而不是《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其中,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时,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国家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写《增值税预缴税金表》,并相应出示以下资料: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从分包商处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另外,如果你公司出售通过直接购买、捐赠、投资、自建、偿还债务等方式取得的房地产,应在预缴税款后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 以上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的相关内容。 对于一般纳税人公司来说,按期、及时完成纳税申报对于公司业务发展、业务有序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一般纳税人公司应具体了解和掌握增值税申报相关事项,以确保公司增值税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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