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财务告诉您: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凭证管理
2021-11-03 09:00:39
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期而至。可以说,了解汇算清缴的相关事项,对于企业实现准确的纳税申报和纳税有着重要的作用。 接下来,深圳金融一帆君将和大家聊聊企业在结算支付方面需要了解的具体事项。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多、来源多、情况多,那么应该注意什么呢?看这里!首先要了解支付凭证、内部凭证、拆分单据的区别和作用。 其次要了解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需要填写的内容、取得时间、更换和置换的要求等详细规定。 再次,要了解企业未取得外部证书或取得不合规外部证书时的补救措施。 1是否取得税前扣除凭证(1)企业发生的费用,核实是否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2)尚未取得税前扣除证明的,企业应当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证明。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的收入有关的合理费用实际发生,并在税前扣除的各种凭证。 2税前扣除凭证是否齐全完整(1)根据不同支出项目核实对应凭证是否齐全完整(2)检查税前扣除凭证相关信息,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支付凭证等是否齐全。 整理相关数据备查,确认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3税前扣除凭证是否规范、完整(1)核实发票是否按照规定的期限、顺序、栏目开具,是否所有发票一次性、如实开具,相关印章是否齐全、正确。 (2)核实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是否符合以下要求: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字迹清晰,无压线或交错;发票和扣款应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 (3)核实增值税普通发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是否准确列示企业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备注栏”是否齐全,如提供施工服务,发票备注栏注明施工服务发生的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出售房产,应在发票备注栏注明房产详细地址;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发票备注栏应注明起运地点、到达地点、车辆类型及编号、运输货物信息等。如果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备注栏注明增值税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等。 4如果发现税前扣除凭证不合规,要求对方及时补齐更换。案例一:交易不真实的,广州市工商登记公司不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扣除的费用需要转出。 案例二: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的,要求对方在当年期末结算期末前补齐、更换发票等外部凭证。 发票等符合要求的外部凭证在更换、置换后可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在补换发票等外部凭证的过程中,如果对方企业因注销、吊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等特殊原因,无法补换发票等外部凭证,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经以下信息确认费用真实性后,可在税前扣除:注:左侧第1至3项为必要信息。 提示:最终结算期结束后的税务处理情况一:由于某些原因(如购销合同、工程纠纷等。),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符合要求的发票等外部凭证或者未主动进行税前扣除的,相应支出可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要求的发票等外部凭证后追溯至该支出年度扣除,追溯扣除期限不超过5年。 案例二: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取得但未取得发票等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等外部凭证并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换符合要求的发票等外部凭证。 其中,发票或其他外部凭证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发或更换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能够证明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补发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发票等外部凭证,也未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在发生年度不得税前扣除。 其他注意事项:1。不合规发票是指发票被印制、伪造、涂改、私自作废、被开票方非法获取、虚开、不规范填制的发票。 判断发票是否符合要求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不合规外部凭证是指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 判断其他外部凭证是否符合要求,主要看与凭证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如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管理办法》。 2.非现金方式支付的支付凭证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既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种支付凭证,也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的票据或支付凭证。 来源:深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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