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
2021-10-19 09:14:38
一是多措并举,强调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 若干措施包括六项财政政策和两项货币政策。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鼓励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通过风险分担、业务激励、贴息担保费等方式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的同时,也充分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一期设立20亿元小微企业再贴现专项额度”、“扩大‘微票通’试点白名单”、“加快推出‘科创通’和‘绿票通’”、“扩大中小再融资合格抵押物范围”等措施,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获得央行更多流动性支持提供了必要前提。 二是政府出资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基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一是设立总规模30亿元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对我市融资担保机构担保的中小企业贷款融资和债券融资业务进行再担保。补偿发生时,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公司将分别以5:5的比例分担风险;通过加大对融资性担保行业的信贷投放,支持融资性担保银行东莞注册公司地址行业成长,进一步匹配中小企业和创业创新企业融资难题。 二是设立初始规模20亿元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对我市中小企业发放的3000万元(含)以下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中小微贷款评级为“二级”)实施风险补偿。补偿比例根据贷款金额分期设定,最高补偿比例不超过不良贷款(本金)的50%。 通过资金池高效、统一、精准的补偿和集中运营模式,增强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放贷的积极性,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是借鉴其他省市的优秀经验,在我市试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2021年6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21〕162号),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保险增信和风险分担功能,稳步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发展,进一步总结完善‘政府+银行+保险’模式试点经验,推进 我市在借鉴深圳等地优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试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鼓励银行、保险公司惠州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500万元以下、1年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双方按2:8的比例分担贷款风险。市财政每年在宝安区排名3000万元,按实际贷款额给予试点银行0.5%的业务奖励,按实际承保贷款额给予试点保险机构1%的业务奖励。 四是落实不还贷款和过桥资金利息补贴,重点解决中小企业流动性融资问题。 一方面,近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继出台旨在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的政策,明确提出要落实“落实小微企业续贷不还本”的监管政策。 根据国务院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工作方案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期政策指导,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企业经审查合格后,银行可实行“不还贷”:(1)依法合规经营;(2)生产经营正常,持续经营能力强,财务状况良好;(3)信用状况良好,还款能力和意愿强,无挪用贷款资金、还贷及利息等不良行为;(4)原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正常,符合新发放流动资金循环贷款的条件和标准;(五)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2021年8月1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银豹建办发〔2021〕76号)提出,“对符合信贷条件但遇到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应继续提供资金支持,不得盲目放贷或断供”。 根据中央文件精神,深圳市政府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门用于鼓励银行继续对辖区内符合授信条件但遇到暂时经营困难、不易放款或断贷的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同时,在为中小企业申请过桥资金时,将按照现行基准利率计息,并给予中小企业50%的优惠,帮助企业解决流动资金问题。 五是创新财政补贴,填补企业发债融资支持政策空缺口。 长期以来,市政府层面一直没有鼓励企业发债的具体扶持政策。 《若干办法》在借鉴其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建立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支持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创新创业债券、绿色债券等新型债券。,以及在深圳前海股权交易所上市发行各类创新融资工具。按发行规模的2%给予单个企业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的补贴。同时,对协助企业完成债券融资的金融机构、信用增级机构、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发行规模1%的标准给予支持,每个机构单个项目最高10万元,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进一步完善企业直接融资支持体系。 简要(一)申请项目:无还贷支持项目、过桥资金贴息项目、企业债务融资补贴项目。 (2)申请主体和申请材料:按照《若干措施》和《实施细则》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二.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星期一-2021年11月28日星期四。你的财务顾问!需要合作共赢。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和业务需求,请随时联系我们作为代理记账和报税服务热线:深圳注册公司:www.yfcsg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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