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注销母公司往来账务你知道怎么处理吗?
2021-10-18 09:32:52
账户处理分析(一)无法收回的往来账户处理:按性质处理母公司应对被注销子公司无法收回的往来账户按性质进行区分,以确认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扣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不可收回的当期款项,按其性质区分:1)债权发生在非经营活动中的,不允许税前扣除;2)如果是经营活动产生的债权,而你公司自愿放弃且未收回,则不允许税前扣除;3)因经营活动产生的债权在子公司注销前无法清偿的,以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二)不需要支付的往来账款的处理: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于不需要缴纳的被注销子公司的经常项目,母公司应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中所称的其他收入,包括不能偿还的应付款项。 由于子公司清算,母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应付给子公司的不需要支付的款项,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注销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如果是企业合并的情况,应在财务处理中反映以下信息:(1)参与合并企业的基本情况。 (二)确定购买日期的依据。 (三)合并成本的构成及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4)被购买方在上一个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日和购买日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 (五)合并合同或协议将承担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6)被购买方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净利润和现金流量。 (七)商誉的金额及其确定方法。 (八)因合并成本低于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9)被购买方已在广州番禺处置进行公司登记或合并后准备处置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及处置价格。 深圳幸福财税可以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一站式财税服务。如需注册公司、记账报税、落户前海公司、注册商标、申请一般纳税人、转让公司或有其他工商税务并发症,请登录幸福财税:www.yfcsg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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