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财税!自然人股权转让如何交税?低价转让股权,看这4种情况!
2021-10-13 09:33:58
适用于股权转让的政策《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7号),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自然人股权转让缴纳两种税。1.个人转让股权时,股权转让所得扣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即按差额征收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2.自然人股权转让的,双方按产权转让文件约定缴纳0.05%的印花税。 注:财税〔2021〕13号第三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可在税额的50%以内减免。 减征对象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然人通过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进行比较进行管理。所以他们可以享受微普惠的优惠政策,还可以减半!2自然人股权转让扣缴义务人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由股权转让方缴纳,受让方代扣代缴。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签订股权转让相关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股权转让相关信息。 3自然人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的经济利益。 转让方取得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各种资金,包括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款项、资产、权益等,应当纳入股权转让收益。 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二)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经税务机关责令申报后仍不申报的;(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者拒绝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相关信息;(四)其他应当核实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2.下列情形视为股权转让收益明显偏低:(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益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 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出售财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益低于股权对应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者低于取得股权所支付的价格及相关税费;(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者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的同一股东或者其他股东的股权转让收入;(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同等或类似条件下同行业企业的股权转让收入;(5)不合理的股权或股份自由转让;(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3.如果股权转让收入在以下情况下明显偏低,则视为合理。(一)能够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因国家政策调整受到较大影响,导致股权低价转让的;(二)将股权继承或者转让给能够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方负有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被扶养人或者赡养人的;(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的股份的内部转让,并有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真实的相关资料;(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4税务机关对股权转让所得依次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核定:(一)净资产核定方法股权转让所得,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者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进行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未出售的不动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20%以上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对股权转让收入进行核实。 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查阅被投资企业上次股权转让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实股权转让收入。 (二)类比法1。指同一股东或同一企业其他股东在相同或类似条件下的股权转让收入;2.参照同等或类似条件下同行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三)其他合理方法主管税务机关采用上述方法对股权转让所得难以核实的,可以采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核实。 深圳市辛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您的财税顾问!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和业务需求,请随时联系我们的服务热线:注册公司:www.yfcsg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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