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婴童日用品销售商可优比婴童用品获得星元资本、复星集团的1st A轮投资。
在商标局官网上检索「可优比」商标,检索的结果显示该商标目前共有194条记录,早在2009年10月9日杭州贝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豪)在第12、24类上申请注册了「可优比」商标。
之后企业法人杨攀又在5、10、11、25、41类等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了「可优比」和「可优比KUB」商标,在此期间贝豪关联公司杭州贝豪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在第18、28等类别上又申请了「可优比KUB」商标。
再此之后,上海比卡乐儿童商品有限公司、深圳罄美家具公司、宁波市海曙信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多家主体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可优比」商标,部分被驳回部分被核准。
再此之后,贝豪及其法人杨攀又在多个类别上轮番注册「可优比」商标,在此期间还有其他多家主体在多个类别上继续注册「可优比」商标,可以看出该商标的价值。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8年11月1日,贝豪在27个类别上又申请了27枚「可优比」及「可优比KUB」商标。
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7月19日,贝豪又几乎在全品类上申请了71枚「可优比」及「可优比KUB」商标。
贝豪及其关联公司以及法人申请同一枚商标多达上百枚,此情形在跨国公司也极其罕见。宗师猫知识产权马博士根据上述贝豪商标申请的情况可以分析出如下问题值得商榷:
首先,贝豪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偏薄弱,主要表现为同样的商标由多个主体反复多次注册,不仅严重浪费资源,同时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散落在不同主体之间,后申请的商标往往会因为主体不同而被驳回。
原本属于相关联的公司,但商标审查员不知悉其中的关系,新申请的商标主体和已经核准商标的主体不同,但商标相同或者高度近似,而导致后申请的商标被驳回。
同时,相同的商标被不同的主体注册和使用,容易导致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消费者或许认为某一关联公司相同的商标是假冒商品,不利于品牌的塑造。
其次,贝豪打击恶意抢注者的力度还不够,该品牌早在2009年就已经很知名,在10年后依旧有主体在抢注,而且很多被抢注的类别被核准注册。
从贝豪申请的商标数量能看出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但保护商标的方式不仅仅是注册商标,还要有打击抢注者的策略,要通过对核心商标积极认定驰名商标来对其他类别上已经被抢注的商标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另外也要对被抢注的商标积极提出异议,或者对其提出无效,在行政阶段阻止其注册。
再者,新《商标法》明确要增加商标权利人对商标的使用义务,对大量申请商标、囤积商标的行为予以治理,贝豪在全类别上一次性申请七十余枚商标,很难被认定为合理使用,若是难以证明有使用的目的,有可能会被商标局驳回。
综上,贝豪注重保护商标的举措是值得肯定的,但需要制定可行、高效的战略,宗师猫知产博士提示,保护商标并不意味着一味的去注册商标,更重要的是在实际使用中通过打击抢注来对核心商标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