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呢?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依据商标法第34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依法裁决的案件。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34条和《商标评审规则》。
二、商标驳回复审流程有哪些?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驳回复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驳回复审申请书件:包括撰写驳回复审申请书、拟写驳回复审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驳回复审申请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复审申请书件;
4、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5、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三、商标驳回复审时间是多久呢?
1、商标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书后,要注意商标局寄驳回通知书信封上的邮戳,驳回复审是有期限的,过期无效,目前有两种计算方法:
1.发文日期+15天路途时间+15天复审请求时间=30天。
2.信封邮戳+15天。
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15日内商标驳回申请复审的,官方审核时间是自申请之日9个月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