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驳回复审分两步。
第一步:前期文件递交。商标法明确规定在收到商标局的驳回通知书十五日内进行复审答辩,所以要先提交前期的材料。
第二步:商标使用证据材料补充。
①补充材料:在前期文件递交后的三个月内,要商标使用证据补充材料邮寄到商标评审委员会。
②正式受理、评审阶段: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材料之后,会给到一份商标驳回复审的受理通知书。
③商标公告:评审认为商标的驳回理由不充分,就会准予发证,进行公告。
办理驳回复审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首页),委托代理的需提交代理委托书 ;
2、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正文样式);
3、商标局驳回通知书及其附件(原件);
二、商标驳回复审准备的具体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
2、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
3、企业简介
4、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5、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6、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
9、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