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材料要求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 权利归属证明
(4) 作品样本
(5) 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