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特征包括
商标有什么特点? ,独占,也称为独占或垄断,是指商标注册人享有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专有权。授予注册商标所有人专有权的基本目的是通过注册在特定商标和特定产品之间建立固定的联系,以确保消费者避免混淆并获得有关产品来源的准确信息。换句话说,所有未经授权的商业使用都将构成商标专用权的侵犯。该专有权体现在三个方面: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其已批准使用的商品,产品包装或服务或服务设施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以及没有其他人可以干涉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任何其他人未经其许可在相同或相似产品上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标。商标注册人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或者他们可以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这种许可或转让必须遵守法律并执行某些法律程序。 3.及时性是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续签程序未在有效期内执行,它将不再受法律保护。各国的商标法一般都规定了商标专有权的保护期。一些国家规定较长的时间,而一些国家规定较短的时间,从20年到7年不等,大多数为10年。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为十年。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届满,有必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续展期限届满后仍未提出申请的,应当撤销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获得批准后,将予以公告。“保护受地域限制。使用注册商标的专有权仅在注册商标的国家/地区享有法律保护,未注册的国家/地区没有保护它的义务。为了在其他国家获得商标专有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在我国注册的商标必须在这些国家注册或通过《马德里协定》和其他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在协议成员国中申请领土延伸。 3.财产商标专有权是无形财产权。商标专有权的全部权利是一项智力成就,他凝聚了权利人的努力和劳动。理智的成就不同于有形的物质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