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商标有什么要求
商标设计的原则是什么?首先,它必须是合法的,即符合商标法中商标的要求。它既不与先前使用和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似,也没有完全规避禁止条款。如果不可能,则该商标没有意义。第二,必须合理。商标设计可以满足产品或服务所面临的相关消费者的需要,可以满足包装和使用的需求,醒目醒目且醒目且易于识别和识别。合理的商标可以提高商品(或服务)的价值。简而言之,创新和独特的商标是好的商标。好的商标就像风帆一样,可以使企业在商业海洋中走得更远。 ,识别识别是商标的最基本功能。由于商标的特殊性质和功能,因此确定了商标形式的规则和特殊要求。这是要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不允许有任何相似之处。美国设计师安海姆(Anheim)鲁道夫(Rudolph)说:“任何种类的作品,其内容都必须超出作品中所包含的个人外观。”也就是说,作品的形象必须具有诱惑力。在作者需要的方向上集中人们的理解。生动逼真的图像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给人以心理上的回味,并给人以回味的心理享受。商标可以具有企业名称所没有的功能。尽管可以理解地名,但它们绝不能在人们的脑海中树立清晰,有力的固定统一的形象。只有具有创造力并具有自己特征的商标才能具有生命力,就像旗帜一样清晰,醒目且有力。个性特征越明显,视觉性能的吸引力越强,刺激程度越深,保留时间越长。 ,可交流性the现代商标不仅是产品的标志,而且通过商标表达了一定的含义,传达了清晰的信息,并给公众留下了美丽而独特的印象。这种“含义”和“信息”来自于设计师对企业各个方面的深刻理解,包括公司的经营理念,规模历史和产品性能,用途,销售目标,价格,生产过程等,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产品一个“点”,使用夸张,概括,隐喻或暗示来创建象征性的艺术形象。视觉图像的创建是在满足消费者心理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它必须具有消费者视觉的可见性和可读性,学习和理解,掌握和使用他们的心理需求,并通过无声的图像表达出来。谈论他们的视野和心理,
从这个意义上讲,商标与信号一样精确,并且易于理解和识别。 ,美学席勒说:一方面是自然,一方面是理想,这是美。由于商标设计的艺术形式和社会功能不同,其思维方式,表达方式,艺术语言和审美观与一般的艺术创作不同。商标美学的最大特点是:简洁,易读和易读。由于人类意识具有一定的负荷极限,因此可以有选择地接受传递和防御环境刺激的功能。就是说,那些对自己的视觉感兴趣的人被接受。人类视觉与物体之间的接触是短暂的,视觉识别图像的能力受到时间和速度的限制。速度和时间要求人类的视觉识别对象要快,并进入大脑以留下记忆,这需要具有简洁清晰的视觉效果和视觉吸引力的图像。简,不要因为简单和空虚而失去它。变得复杂,而不是变得复杂而琐碎。简洁是丰富的,简单是变化,复杂是复杂的,丰富是简洁的。商标设计是产生吸引力的主要艺术语言。它具有“货架竞争”的强烈表现,在美化和推广产品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如果您复制自然形式,将不可避免地失去商标的表达能力。有必要不断追求和追求艺术,这样您的作品才能具有清晰,强烈的刺激性,生动性和简单的直觉。 ,适应性商标在视觉传达设计中使用最广泛,频率最高。面对不同材料,不同技术和不同条件的挑战,表达形式应适合于黑白和彩色,正负形状,放大和缩小以及线框空心体的变化。标准化操作的目的是建立使用法规(例如系统化和标准化)的权限。 ,及时性企业商标是企业形象的核心。它不仅是产品质量的保证,而且是商品识别的基础。它代表着一种信誉,这种信誉已经被企业培养了数年,数十年甚至数百年。经济的繁荣,竞争的加剧,生活方式的改变,趋势导向的时尚等,都要求商标适应时代。一种方法是放弃旧商标,重新设计商标,并以新外观出现。这种重新设计可能需要在经济上付出更大的代价,并且可以通过广告媒体的反复促销来重新建立。另一种方法是使用著名的旧商标,
随着时间的流逝,它已经逐渐进行了改革和完善。它具有连续性,易于识别,并且具有时代感。它使人们可以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新商标。这种进化定律是从比喻到抽象和复杂的。为简单起见,它具有现代化和国际化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