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侵权赔偿案例
驰名商标侵权案经济法首先,案源Any安岳县工商局岛有限公司诉称,安岳县萧州酒庄销售的青岛牌纯生啤酒侵犯了其专有权。使用其商标。执法人员在该局领导的安排下,对营业部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营业部经营人周光迪涉嫌销售侵犯青岛“注册商标”专有权的啤酒。商标。为了进一步弄清事实,安岳县工商局于同日立案调查。二。案情介绍party当事人是周某某,男,汉族,现年;营业地点为安岳县岳阳镇蒲州大道北段号,正在办理《个人营业执照》。现已确认,当事人周某某从青岛岛啤酒有限公司购买了“青岛牌纯生化”啤酒片。当事方回购了这批啤酒后,以每只1元的价格在安岳县以批发价出售,并收到了人民币的销售金额。在青岛啤酒有限公司的投诉后,该局发现该批啤酒的实际品牌名称是“五月风”啤酒,这是由青岛岛啤酒有限公司山东天一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有限公司,并且没有在包装和装饰上标记。工厂名称和地址,青岛岛啤酒有限公司没有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注册信息中没有生产啤酒的业务范围。青岛岛啤酒有限公司委托该批啤酒生产时,所用的葡萄酒瓶是一种特殊的葡萄酒瓶,注册商标为“青岛啤酒”,英文注册商标为“”。作为其商品名,它在酒瓶徽标和外包装盒上显着使用,没有任何区别。瓶标志和外包装箱上使用的标志和图案与青岛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青岛啤酒纯原料”标志相同。它与青岛啤酒有限公司注册的第一注册商标相似。周某某在销售啤酒时宣告“青岛牌纯生啤酒”,从而误导公众,使消费者误以为该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青岛“青岛纯生”啤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2条第1款(2)项,广迪销售啤酒的行为侵犯了青岛啤酒有限公司注册的中国商标“青岛”,并且“英文商标的专有权。 3.案件处理周某某售卖的啤酒侵犯了青岛啤酒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专有权,
两者都侵犯了注册商标的专有权:…2)出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是必不可少的要素,构成了销售侵犯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其他。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已经成立的,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伪造注册商标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以少于一百元的罚款。非法经营额;不能计算非法经营额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研究后应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扣留在案子上的侵权啤酒块。 IV。案件分析我局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全面调查,基本锁定当事人。出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有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对涉嫌侵权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各方尚未出售的啤酒。舆论声称我们的办公室对商标侵权没有管辖权,采取强制措施是违法的。我们办公室对此非常重视,并举行了案例分析会议和案例审查会议,以确认案件的最终定性。有不同意见的争议:宜中认为,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出售的啤酒在名称,包装和装饰上都类似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和出售的啤酒,并且其行为是-名称行为。 《不正当竞争,独特名称,包装和装饰条例》第9条对其行为进行了规范。同时,根据《若干规章》第六条,可以确定当事双方出售的商品为假冒产品。装饰商品。另一观点是,尽管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出售的啤酒与青岛啤酒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的啤酒相似,但青岛啤酒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的啤酒的名称已经注册。作为商标和驰名商标,当事方的行为符合“关于禁止模仿驰名商标的特殊名称,包装和装饰的某些规定的第3条” ”,并且不适用于“数项规定”来规范,
关于商标名称是否侵犯他人的商标注册专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裁定:侵权行为成立后,应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没收和销毁。侵权商品和专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和伪造注册商标的,可以处以罚款。”法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裁定商标侵权。 《适用法律的若干争议》第10条规定了调查取证的原则,并通过案例审查会议进行讨论和确定。执法人员根据第二观点调整了调查计划,补充完善了青岛市工商局,山东禹城工商局,消费者调查等证据。该案实际上已经澄清。经讨论分析,本局案件复审委员会一致认为,本案的当事人应当以销售侵犯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啤酒为特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法院当事方提起的行政诉讼以该局胜诉告终。本案的最终结论主要取决于执法人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的困难,运用“先吸茧再剥茧,再难再剥皮,内外加深”的方法和技术。 “,着重于查明案件的来龙去脉,从而澄清了案件的事实和性质。值得一提的是,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消费者调查确定的商标侵权原则,最终由案件复审委员会裁定。当事人出售的啤酒侵犯了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这是我们办公室在调查和起诉商标侵权案件中的一项创新尝试,并有效地保护了权利人的知识产权。青岛啤酒有限公司对该案的成功调查和处罚受到了青岛啤酒有限公司的高度评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这种情况下的调查和起诉具有典型的意义。调查和起诉的事实明确,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