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不用另行
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与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商标法》第五十三条所称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产权的合法继承人等。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时,专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与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提起诉讼。重庆律师?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流程是怎样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申请质押登记。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质权自商标局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
(一)应提交的申请文件:
1.《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注册商标专用权主合同和质押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4.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质押注册商标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6、质押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质权人与出质人就质押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协议并提交相关书面批准文件的,申请人不得再次提交;
以上文件如为外文,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本。中文译文应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2)具体要求
1、根据申请表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印刷或打印的表格,多个商标的质量,在一个申请表中列出,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必须是质量。
2.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盖章,或者由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加盖代理人印章。
3.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和地址;
(2)有担保债权人权利的类型和金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质押注册商标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和特殊期限);
(五)担保范围;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4.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主合同和质押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非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需附签署合同的专项授权文件。
(3)收藏《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注册申请齐全、符合要求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为登记日期。商标局自注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发出《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出质人和质权人名称、出质人商标注册号、担保债权金额、质权登记期限、质权登记日期。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可以直接从商标局领取或者邮寄。直接收取的,由办理质押登记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人收取,见证人应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由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邮寄或发送《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给商标代理机构。
(4)注意事项
2.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记载的名称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明出质人是注册商标持有人的,商标局不予注册。
3.如果合同的签署违反了法律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商标局将不予注册。
4.商标专用权被撤销、注销或者有效期届满未续展的,商标局不予注册。
5.商标专用权被人民法院查封或者冻结的,商标局不予注册。
6.质押注册商标专用权正在转让或者许可他人备案,我局未作出审查结论的,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继续办理上述申请的,应当向我局出具书面同意文件;质权人不同意办理的,出质人应当在申请质权人登记前向我局撤回上述申请。
如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申请已获我局批准,质权人还应向我局出具书面文件,表明其知晓相关备案内容。
7.当质押的注册商标较多时,质押登记期限不得超过提交质押登记申请时专有权先到期的商标的专有权期限。如质权人同意质权人的注册期限长于部分注册商标的特殊期限,应向我局提交其书面同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