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证是权利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凭证之一。注册人可以通过中国商标网上发布的注册公告和商标注册证证明其权利。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是不颁发注册证书的,所以需要商标注册证书的申请人一直在向商标局申请颁发商标注册证书来证明自己的权利。另外,企业上市或转让时,有关部门要求其提供自己的商标注册资料,有的要求其提供商标注册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注册证。这时,商标注册证就可以发挥作用了。那么,如何申请商标注册证呢?以下是主要的常见问题。
一、申请条件
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证的,应当提交有关文件办理。符合要求的,由商标局出具在印制的商标档案上加盖“商标注册证专用章”的证明文件。
二、处理方式和流程
商标注册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委托向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其他注册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直接处理
1.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直接到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
(2)邮寄处理
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商标局的办公地址(见上文),并在信封上注明“国内注册商标注册证申请业务”。
(三)委托他人或者向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也可以选择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所有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在代理栏公布。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供商标注册人的身份证明和商标注册编号。
1.商标注册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签名。
2.商标注册人如有变更的,需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商标正在转让中的,应提供商标转让人或受让人身份证明文件。
4.提供商标注册号清单。
5.邮寄办理的,申请人需提供接收文件的通信地址。
第四,支付费用
不收费。
V.检查和收集商标文件
如果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申请人直接办理,则以等待为宜;如果是邮寄办理,商标局将通过邮局向申请人发送证明文件,并建议在2018年11月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以后如有变动,或与接待人员要求不符,以接待人员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