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部分驳回是指商标局对注册申请的审查结果之一,也就是说,对某些指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但对其他指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注册申请被核准注册。
分割申请是商标注册申请人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更有甚者,需要明确的是,每个注册申请只分一次,其他程序不分。
但商标部分被驳回时,是否必须执行分割申请?
不需要申请除法。申请者有选择权。未经分割驳回复审的,通过的商品暂不一审公告,驳回复审裁定时根据结果公告;放弃拒收审核的,直接审核公告批准的部分商品,拒收商品不直接批准注册。
商标局向申请人发送《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时,将附上《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的复印件。申请人申请分割的,应当按照《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备注”中提出的具体要求,在商标局附送的原件上填写签章,然后在15日内寄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