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申请人提交商标国际注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根据《马德里协定》提交注册申请(指定国家为协定国家):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经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2、 根据《马德里议定书》提交注册申请(指定国家含纯议定书国家):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经商标局受理注册申请,或者核准注册的商标。
3、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内容必须与申请人在国内注册的商标内容完全一致,所指定使用的商品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相同或不超过原注册的商品范围。
的好处
1、 省钱:根据马德里协定,申请人只需缴纳统一规费;根据马德里协定议定书,除统一规费外,再缴纳一项各国的单独规费。所以无需向每一个指定保护的国家分别交费。从数额上看,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费大大低于分别向每个国家申请注册的费用,后者一般包括该国商标注册规费、代理费和翻译费等。
2、 省时:申请人从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如果手续齐备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一般三、四个月即可取得《商标注册证》。根据“协定”和“议定书”的规定,该商标自国际局登记此项国际注册之日起12个月(协定)或18个月(议定书)内,申请人指定保护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有权驳回申请,也就是说申请人在12个月或18个月的时间内,就能知道自己的国际注册商标在各有关国家是否得到保护。
3、 省事:申请人只需用中文填写一份申请书指定一个或多个国家,在一个或多个商品类别上(以国内申请或注册为基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而无需分别向每个指定国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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