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到底能不能注册成为商标呢?如果不能为什么又有很多地名商标呢?今天,就为你解答心中的这些疑惑。
1、什么是地名商标?
地名商标是指使用或者注册行政区划地名或者其他地理区域名称、历史地名或者新城镇名称作为文字标志内容或者主要内容的商标。
2、地名可以注册为商标吗?
《商标法》第10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是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组成部分的除外;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
因此,目前国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允许作为商标注册。
3、哪些情况地名可以注册为商标?
地名真的不能注册成为商标吗?下面三种情况下,地名是可以注册成为商标的:
案例1:一些不是行政区划的地名也可以注册为商标,例如野山、独村舍等景点的名称也可以注册为商标。
案例2:一些不知名的外国地名也可能被注册为商标,比如韩国釜山。
情况3:地名作为认证商标的组成部分注册商标,可以核准注册。比如沙县小吃,金华火腿。
4.什么是地理标志商标
地理标志商标是表明商品来源于某一地区,商品的具体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或人文因素决定的标志。目前,申请地理标志认证商标是世界上保护特色产品的普遍做法。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认证标志,可以合理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保护优质特色产品,促进特色产业发展。
“地名+品名”是地理标志的核心内容,属于当地生产经营者全体。地理标志的注册者获得的不是“地名+品名”文字的商标专用权,而是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的专用权。
5.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所需的材料和程序
(1) 《商标注册申请书》 .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附《商标代理委托书》。
(2)申请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主要资格文件包括依法设立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批准文件等。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应当附集体成员名单。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应当提供地理标志在其原产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三)县级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和监督管理地理标志的文件。
(四)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和声誉的证明材料,应当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申请人除提供县志、农事志、产品志、年鉴、教科书外,还可以通过提供正式公开出版的图书、全国性专业期刊、古籍等材料,证明其地理标志商品的客观存在和声誉。
(五)地理标志地理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相关文献包括:以县志、农事志、产品志、年鉴、教科书表述的地理范围;或者地理标志标明区域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区域范围证明。
(六)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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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地理标志商品的具体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当地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关系说明。
(八)地理标志申请人有能力监督检测地理标志的证据。
申请人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检验资格证书或者当地政府出具的关于其检验能力的证明文件,以及申请人拥有的专业检验设备和专业检验人员名单。
申请人委托他人进行检验检测的,应当附上申请人与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签订的合同原件,并提交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资质证书、检测设备清单和检测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