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威食品通过转让的方式获得“好家庭”、“大红袍”等品牌商标。然而,这一过程使天威食品的创始人邓文屡屡陷入争议。根据天威食品2014年发布的招股书,1993年成都金牛区委派政府成立集体企业成都天威食品厂。时任金牛区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职员的邓文担任该厂的法定代表人。但是天威食品厂的经营状况并不乐观。1999年下半年,经主管部门批准,天威食品厂关闭,并在关闭期间处置了资产。资产处置后,天威食品厂剩余的有效资产仅为已注册的“仁人欢”商标和时尚正在申请注册的“好人甲”和“大红袍”商标。巧合的是,邓文在2000年5月成立了成都天威食品有限公司。
其中,成都天威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邓文返还了金牛区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在成立之初(当时部门撤销,职能由金牛区市商贸委承担)拨付的商业网点建设资金14万元作为对价,并接受了当时正在申请注册的“仁仁焕”“豪仁嘉”“大红袍”三个商标。2001年4月,邓文通过成都天威有限公司向成都金牛区经贸委支付首付款4万元,之后陆续返还14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费。但是,资产转让时并未履行评估和审批程序。
也就是说,集体企业天威食品厂的法定代表人邓文,在前一家企业倒闭后,迅速成立了新公司,公司名称与原公司颇为相似。邓文以人民币14万元的价格接受了天威食品厂的三个商标。以上商标中的“好人家”和“大红袍”是天威食品的核心产品。由此引发的争论从未停止。业内有声音指出,在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很难说邓文究竟是利用了政府还是挽救了垂死的品牌。
此后,当地政府多次确认此事。2010年11月和2013年5月,成都市金牛区商务局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分别发文确认天威食品厂以有限、真实、合法、有效的方式将“仁仁欢”、“好仁佳”、“大红袍”的注册商标转让给成都天威,未发生国有资产流失。但每次日餐打IPO,这种过往事件都会成为不可回避的话题之一。虽然经历了四次通关,但天威食品第五次IPO是否会顺利进行还有待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