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九大”新时代精神,打造“五千岛湖”区域品牌,提升品牌战略发展新局面,促进我县品牌建设跨越式发展,根据春明标集团[2010]2号、春政办发[2014]117号文规定,
企业自我申报时间
截至2017年11月30日。
2016淳安(千岛湖)名牌产品认证卡
认证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拥有经国家商标局注册核准的注册商标使用2年以上;
3. 申请企业近二年的年销售额(营业额)、利润、税金以及出口创汇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县同行业或同类商品中名列前茅,并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属于食品加工行业的,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年利润50万元以上;普通工业企业产品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性企业等年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纯农产品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
4.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市场占有率高,用户(消费者)满意度高;
5、管理规范,有相应的商标管理机构,完整的商标使用、印刷、管理、档案等制度和专有权保护。
2016年淳安县知名商标识别卡
未被认定
1。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行为;
2、注册商标仍有争议;
3、因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统计违规等。由有关部门查处;
4.企业因诚信缺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其他行政机关认为其不适合该县著名商标。
申请提交材料
1。确认申请;
2、主体资格证书;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商标使用、宣传和保护材料;
5、商品质量证明材料;
6、营业税等主要经济指标证明材料。
电话:0571-
通讯员/邵永忠
审计/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