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0年代的中国,大多数人对商标一无所知,但此时,浙江张鹏飞看到了商机,注册了45类“现代”商标。
2002年,韩国现代集团通过与北京汽车投资公司合资成立了北京现代汽车公司,但直到汽车上市,他们才发现“现代”商标已经被张鹏飞注册!
这个时候现代汽车如果在国内销售,就是侵权。在这方面,现代集团不得不与张鹏飞谈判。2003年,经过几轮锯割,张鹏飞将其汽车的“现代”商标正式转让给韩国现代集团,并获得现代汽车在浙江省的总分销权。
十五年前省级总分配权价值4000万元。不仅如此,张鹏飞还在杭州开了一家现代汽车的4S店,当年收入达到4亿!“现代”商标的转让,在整个商标投资史上写下了传奇。
一个“现代”商标让张鹏飞赚了很多钱,这个来之不易的品牌名称让现代汽车珍惜。然而,北京现代汽车公司最近发现,市场上有许多“现代”摩托车、“现代”电动三轮车和“现代”自行车。不知道的人以为北京现代换了三轮!
其实在现在这个“流量为王”的时代,大家都想蹭热点,蹭名气,这样就能生火,赚钱就更好了。但是要想在品牌商标上碰瓷,北京现代是不会允许的!
8月10日,“现代”系列商标所有人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以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为由,向中意韩(北京)现代科技有限公司、现代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奔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嘉陵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法院提起诉讼。
作为原告,北京现代认为,四被告未经许可在与原告“汽车”产品类似的“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产品上使用与原告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北京现代”、“现代”、“HVUNDRI、Hi、HH”商标,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此外,中意韩国公司、无锡嘉陵公司在电商平台的宣传推广过程中,使用了原告的企业名称和未注册的知名商标“北京现代”;无锡嘉陵公司在淘宝上称其电动车品牌为“北京现代”,导致人们认为这些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商品是原告提供的或者与原告有关。
基于此,北京现代请求法院责令四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500万元。该案尚未在法庭上公布,具体结果有待进一步观望。
15年前,现代汽车不惜任何代价从张鹏飞赢得了“现代”商标。根据中国商标网上查询的数据,现代汽车在随后的几年里还申请了“北京现代”、“现代车商”等多个商标,可见其对商标布局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