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温州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不需要跑窗口开立公积金账户,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通过登录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请。
申请条件
- 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本市范围内缴纳社保(非参保职工);
- 年满18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
- 人信用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个人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
注意事项
- 工作单位缴纳社保时,不允许申请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开户;
- 已开立公积金账户的用户不能提交申请;
- 已提交申请的用户不能再次申请。
程序
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网址:),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公大厅】。
点击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开户。
选择存款中心,填写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码、存款金额、存款扣款银行、账户名称、支付账号等信息,然后提交申请。
提交成功,等待中心审批。也可以输入姓名和身份证查询申请。
常见问题
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的存款金额是多少?
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本市统计部分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确定,缴存比例参照本市单位在职职工按照单位和个人各12%、合计24%的标准确定,由个人全额缴存。(2017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181.25元)。
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办理贷款后可以不继续存款吗?
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按规定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
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登记存款后可以转岗吗?
根据有关规定,已办理个体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人员,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可转入新聘单位继续缴存。
发表于温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