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对商标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商标遵循“先申请”的原则,即谁先申请谁就拥有。当天的商标申请应该算谁的?
根据《商标法》,两个以上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将初步审定并公告先申请的商标;同日提出申请的,应当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商标,驳回他人申请,不予公告。没有使用证据或者证据无效的,抽签申请有效。
简单来说,在商标同日申请的情况下,一般有以下流程:
提交使用证据证明商标在先使用:
商标局要求商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商标在先使用的有效证据,以决定谁可以获得商标申请资格;
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如果双方提供的证据无效,或者存在无法胜诉或败诉的情况,如当天使用,双方将讨论谁属于该商标,然后以书面协议的形式通知商标局,决定谁可以获得商标申请资格;
侥幸抽签:
如果不愿意谈判或者谈判失败,商标局抽签决定申请人。
无论是提交证据还是谈判,都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谁更专业谁胜算更大。因此,在上诉的情况下,必须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取得商标申请资格。千万不要因为忽视大意而错失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