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在线申请功能在线!
根据商标便利化改革的总体安排,为了提高商标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商标申请人服务,自2020年6月28日起,商标驳回复审网上申请功能正式上线运行在早期得到了广泛的尝试和发展。以后就不用急着准备文件了,怕耽误进程进度!
(中国商标网)
何为商标驳回复审?
根据《商标法》第34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1条,商标局决定驳回或者部分驳回注册申请,拒绝公告商标的,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或者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准备复审材料的时间很紧。此外,现有的证据大多存储在电子版本中,容易在繁忙的工作中出错,延误商标复审。
这次开通的网上申请,不仅节省了邮寄、案件使用大量纸张等直接材料成本,而且电子审核、提交、数据存档更加方便,对于机构和个人来说,无疑都是一件好事。
对于企业来说,有一个在线应用功能
再也不用担心邮局、快递的寄送时间、盖邮戳时间,影响了案件的绝限期;
再也不用担心过期、丧失权利、重要文件泄露等悲剧的发生;
再也不用担心商标局如果纸质寄送通知书、裁决书,是否能及时收到、是否超过答辩期等问题。
既保证了时效性,又方便了申请者。
驳回复审线上申请功能的运行
进一步推动了
商标业务办理的便捷化
将进一步提高商标代理工作的
高效、快捷、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