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商标变更和商标转让,前者是变更商标的注册人的相关信息(如变更注册人、变更地址等。).注册商标的主体不发生变化;后者是交易,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
商标变更和商标转让的程序也不同
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商标注册人名称变更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注册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可见,商标转让申请是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提出的,商标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也是同时发给转让人和受让人的。
2.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的名称或者地址发生变更的,商标注册人应当一并变更其全部注册商标;未一并变更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在同一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