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前需要一份商标转让公证书。一般转让方向公证处申请,由公证处对标的商标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出具商标转让声明证明。商标转让公证书可以有效防止民事纠纷,可以作为向商标局提交所有权转让的证明材料,使商标转让更顺利地进行。商标转让公证书不是商标局要求的商标转让的必要申请条件。只有商标局在正式审查时发现双方资料有问题,才会出具公证书更正通知书。接到通知后,必须经过公证,否则转让不予批准。但是,现在是业内普遍的选择。商标转让会有公证书。以下恒信致远将整理办理公证书的相关材料,供您参考:
1。转让或受让人为公民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转让方、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各一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正、副本各一份,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副本各一份,公司介绍信一份。
3.转让方或者受让方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相关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单位介绍信;
4.转让方或受让方为股份制企业的,应提交公司章程及同意转让或受让商标使用权的股东会决议原件;
5.注册商标证书、商标权属证书、商标图样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如需委托办事处办理商标转让,可联系专业高效的代理机构恒信致远公司,并通过ISO9001认证。您可以随时进行商标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