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保护性注册有两层含义:
第一,在注册商标,的一个类别之后,同一商标在其他类别注册,这是企业未来可能涉及的其他行业,从而保证企业商标在不同类别和行业的统一,有利于企业产品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如果该商标有一定的知名度,使用该商标的不同类别的新产品也更容易被消费者接受。
第二,注册商标后,将与同一商标相似的文字注册为商标,是尽可能保护商标的一种防御性措施。比如“剑南春”又被注册了,还有很多“金剑南”、“银剑南”等字标;“五粮液”注册后,“五粮春”、“五粮春”等注册商标;“小糊涂仙”酒类商标注册后,注册了“小糊涂神”、“小糊涂圣”、“小福仙”等文字标记;比如商标“Tasly”注册后,又注册了“Tasly”、“天士力”、“天士力”、“天士力”等商标,这是一种加强自我保护的保护性注册。
以上都是保护企业注册商标的防御性注册。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商标法》没有规定“保护性商标”的注册,因此我国的商标法律关系中没有“保护性商标”的称谓。因此,上述注册行为称为商标保护注册。另一个例子是,“金帝”(巧克力)的注册人最初只在分类表第30类的一些商品上注册了“金帝”商标。随着“金帝”(巧克力)商标受欢迎程度的提高,许多企业在“金帝”(巧克力)商标未注册的其他类别中注册了“金帝”或类似的“戈尔迪”,借“金帝”(巧克力)商标的受欢迎程度。如果“金帝”(巧克力)商标的注册人一开始就实施防御商标注册的策略,在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商标线上防御地注册与自己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就不会给别人留下模仿和侵占自己商誉的空间,为企业未来相关商品的发展赢得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