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巩固和提升绿色食品第一大省的地位,促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转变,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通过研究部署,加强了绿色食品在全省的营销力度,并同意《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商标(品牌)使用许可规范指引(试行)》。
众所周知,黑龙江省自然生态优良,水稻、大豆、杂粮等绿色食品产量大、质量好。近年来,黑龙江省将绿色食品产业定位为全省十大重点产业中增长最快、发展潜力最大的产业。然而,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仍存在品牌多而杂、品牌分散而乱、市场竞争力弱、急需优化整合等问题。
鼓励和引导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产权重组形成大品牌,在产品品种和质量合同一致的不同企业使用同一品牌,通过特许经营使用商标等。一、促进和扩大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的品牌意识,提高市场份额和整体竞争力,依法加强商标(品牌)使用许可标准化的行政指导。为保护商标注册人、被许可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已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