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和岛品牌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理标志商标可以按照《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注册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注册,除集体商标和商标证明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2.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3.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
相关文件包括以县志、农志、产品志表示的地理范围,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区域范围证明文件。
4.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受特定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
5.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具备检验能力的,提交检验设备清单和检验人员清单,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申请人委托他人进行检验检测的,应当附申请人与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签订的合同原件,并提交检验检测机构的法人证书和检测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公章。
6.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名创商标转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