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低于规定标准,且会计核算不完善,无法按要求提交相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栏目。
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设置“金融产品转让应交增值税”、“代代扣代缴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会计科目变更
1.全面实行营改增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2.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编辑设计:丰台微税通
苏州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