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财税小编详解:专利申请的六大误区
2021-06-09 17:12:43

  近年来,国家对知识产权领域越来越重视,专利申请人也越来越多。只是专利申请的过程复杂繁琐,申请时间也很长,中间就存在着很多的误区。一不小心,你就与专利失之交臂。开心财税小编举例专利申请的六大常见误区,希望申请专利的老板引以为戒。

  误区一:有了专利证书就获得了专利权

  取得专利证书,只是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并不意味着专利权真正有效。我国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即使在申请之前已有发明人就同样的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其在后申请仍可能会被授权。如果没人提出异议,其专利权会暂时拥有。但若是有人对其提出无效宣告请求,那么之后申请的专利必定会被无效掉。

  误区二: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大家都知道,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因此,如果想要获得全面的保护,应当对每一个创新点单独申请专利。

  误区三: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又开发了新品或研发了新改进的技术就不用在继续申请专利了。这样的认识是错误的,而后果也是不堪设想的。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受限不说,自己还会变成侵权人更是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四: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用申请专利

  部分发明人觉得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这是错误的想法,如果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谁的发明专利先申请了,专利就授予给他。因此,研发者没有及时的申请的话,就会被别人捷足先登。

  误区五:必须做出了样品后再申请专利

  有的发明人为了让申请更加稳妥,想先做出个样品有保证一点。但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都是对一种技术方案的保护,而不是对产品本身的保护。所以,只要你有技术方案的原理了,就可以准备进行专利申请。从技术方案完成到制造出样品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经费,这段时间可能会错失申请专利的良好时机,丧失了新颖性,导致最后专利无法授权。

  误区六:软件产品不能申报专利

  许多人认为,软件只能申请著作权,而不能申请专利。其实,这种理解是片面的,著作权与专利的保护内容是不同的。软件的著作权,保护的是程序代码,专利则保护的是技术方案本身。也就是说,专利对于软件类技术方案的保护是其核心技术方案的实现,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因此软件著作权登记对于软件的法律保护有一定的局限性。软件的专利申请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这一不足。

  以上只是几种常见误区,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别的误区。我们应当避开这些不必要的误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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