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财税小编讲讲:商标使用过程中不能犯的七个误区
2021-06-09 17:08:42

  现在许多企业想要打造品牌,就需靠注册商标来建立。而关于商标的注册、使用,大家总是存在着一些误区。今天开心财税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商标使用过程中不能犯的七个误区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随意更改字体图案

  随意改变字体、图案。这种常识性的错误中小企业犯的最多。

  很多客户主观的认为,商标是我的,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随意变更字体图案等也非常不利于品牌塑造和传播。或者说,这么随意使用商标的企业,可能心中根本就没有“品牌”这个概念。不想建立自己的品牌事小,可别因此导致了严重的后果那就事大了。

  2、法人注册,公司使用

  这是一个典型的、广泛存在于各级城市,尤其以县城级别的地区为甚。法人代表注册的商标,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由公司一直在使用。

  倘若公司是由多个股东出资成立并运营的,那么商标这么用就存在极大的隐患。

  倘若增长到一定程度,法人代表单干去了,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了呢?又或者法人代表要求公司每年支付高额的商标许可使用费呢?

  倘若公司用着的商标是个人的,又没有正规的许可,万一有人提出撤销了呢?没有完整的证据链,哪怕这个商标被企业用的再好,知名度再高,也不能想当然的认定为就是商标注册人的使用。

  如果你的公司正在这样使用商标,赶紧转让到企业名下或者许可给公司使用吧,以免后患!

  3、公司搬迁,不变更地址

  绝大部分的申请人认为,商标注册证上面的地址无关紧要,地址发生变更的时候往往不会想到要去把商标注册地址一并变更。

  商标地址不变更最大的隐患就在于:倘若有人对你的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而你商标注册证上的地址又无法收到国家商标局寄送的相关材料,那么你自然无法限期作出答辩。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辩,你的商标就会被撤销,也许你正在使用的商标被撤销了你都还不知道。

  注册在自然人名下的商标地址均为身份证地址,注册在企业名下的商标均为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因此,要重视商标注册地址,切勿因小失大。

  4、商标许可不备案

  很多企业商标权属不清。

  有公司注册的,有老板注册的,还有下属机构注册的,不论谁注册的,都在用,但却没有明确的许可。企业认为这是左手倒右手的事情,但是从法定权属的角度,这些都是没有证据可能证明的,形同第2点一样,在没有利益纠葛的时候风平浪静,当有利益纠葛的时候,那就百口莫辩了。

  5、超范围使用

  超范围使用,也是企业在日常商标使用过程中极易犯的错误。商标使用应该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商品项目使用,超范围必须重新注册,没有注册的情况下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

  这么做的隐患:一是商标使用不受保护;二是有可能存在侵权情况,一旦发生侵权,所要承担的责任那就可大可小了。

  6、先用着,后注册

  我国商标法实行“注册在先”原则,明文规定一些类别不得作为商标。

  许多企业在创立初期却惯于省时、省钱,随意仿照冒用他人的商标,结果不是遭投诉侵权就是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使自己陷入不良的境地,甚至付出惨重的赔偿代价。

  7、随意转让商标

  如今盛行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加盟经营这样形式的经营方式。好的商标使双方共赢,而不好的商标只会双双受损。

  按商标法规定:若商标注册者允许他人使用商标,必须签订商标许可合同协议,并说明有效的实施范围,否则不受法律的保护。

文章关键词:公司注册申请商标转让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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