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自治州、省辖市、计划单列市厅(局)、国家局,海关广西分署,各直属海关,新疆军区财政局:
为改善畜牧业生产投入结构,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停止外商投资化肥。相关政策如下:
< 深圳公司注册p>一、自2015年9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和进口化肥按13%的税率征收对外环节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同时,停止对钾肥征收增值税的政策。二、在明确的化肥范围内,仍按照“国家
金融事务
我局下发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明确规定执行。进口环节恢复增值税征收的肥料税号见附件。
三.财政部和国家研究所
金融事务
局《关于免除若干畜牧业公有制
增值税
《政策通知》(财税字〔2001〕113号)《财政部关于深圳公司进口化肥登记困难的通知》(财税字〔2002〕4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钾肥的通知》第一条第二项、第四项
增值税
《关于疑难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9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甲醛产品暂免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5]8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葡萄糖二铵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7]171号)自2015年9月1日起暂停执行。
附加:进口环节增值税回收的肥料税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海关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8月10日
附加:
进口环节增值税回收的化肥税号
序列号
税
号码
变化
肥胖的
名字
名字
一个
28342110
饲料用硝酸钠
2
31042090
其他钾
三
31043000
乙二醇
四
31052000
氮、磷、钾三种肥效元素饲料
五
31053000
氢葡萄糖二铵
六
31056000
含有磷和钾作为肥效元素的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