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分公司是分公司停止运营的必要流程,而不是公司总部停止运营的必要流程。如果公司总部也停止运营,取消南京注册公司是一个必要的过程。虽然这篇文章告诉
南京注册公司分公司注销流程
,但不管什么公司取消,掌握需要准备的材料。
根据《公司登记条例》第四十七条:设立分公司的注销,应当在30日内向有关机构登记,并经有关机构批准。经批准,撤销分行所需材料应提交如下:
(一)公司法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和加盖公司印章的《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三)利用娱乐活动证明;
(四)分行行长的文件和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知识拓展:根据《公司登记条例》第四十三条: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最高人民法院破产裁定、解散判决的正式文件,公司依照《劳动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事务管理机关责令关闭或者撤销公司的文件;
(三)经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一人信用公司大股东、外商投资公司监事会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并经公司行政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