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分为简单注销和长期注销。有些公司可以做简单的注销,但也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我们来看看简单注销和长期注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首先我们来看看哪个公司不适合简单注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1 .被列入非正常重点保护企业名单或有严重违法行为的;
2.存在股份(融资权)被冻结、质押或财产被借用的情况;
3.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
4.在简易注销程序中被终止的;
5.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注销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
6.子公司;
需要哪些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表;
2、《指定(交付)书》;
3.全体投资者担保(强制清算终止的企业裁决提交最高人民法院终止破产程序);
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如营业执照遗失或损坏,还需提交经全体投资者签字的状态声明和报刊上刊登的执照遗失新闻稿。)
需要哪些材料?
1.会计凭证(附原始凭证)、资产负债表(每年)、利润表(每年)、总账、明细账、课程定额表(每年)、最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
2.如果有税控,需要提供税控和未完成的发票(填制发票已经作废);
3.营业执照正副本、金融发行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统计证书正副本;
4.公章、合同章、发票章、财务章、个人名章;
5.商标注册代理人大会决议(全体大股东签字并加盖公章);
6.公司成立以来的租赁发票和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