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征求全社会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布的意见的立法程序。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可在新闻稿初步审定后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商标异议有三个最重要的功能
1、保护商标注册人的个人利益;
2.保护公司注册程序,保护商标初审人员的优先申请权;
3.避免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该获得的商标专用权。
申请商标异议所需材料:
1.商标异议申请表
2.具体异议理由、真实性和基本权利,附相关真实材料,异议理由书应由异议人签名或盖章
3.争议商标初步审定新闻稿复印件
4.经对方收据或签名确认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
5.提交全权承诺书(由全权政府机构准备)
以上是商标异议的作用和申请商标异议所需的材料。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商标异议的信息,可以搜索掘金企业服务,进入我们的官网查询,也可以拨打我们的公共服务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