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商品服务项目不知如何填写?
2021-04-20 16:26:11

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商标名称、服务项目是否规范、分类是否准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不仅决定了申请能否顺利受理并进入实质性审查程序,还关系到申请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

自2002年1月1日起,我国采用了第八版《商标注册商品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商标局根据上述分类表修订了《同类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申请人应当按照上述分类表和区分表填写商品和服务项目;填写商品或服务时,应根据填写的商品/服务数量填写序号。申请商标注册时,一个申请限于一个商标和一个类别,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应提交不同的申请。

对于分类表中未列出的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有必要避免使用不明确、过于宽泛、不足以对其进行分类的商品或服务名称,并参考以下原则:

1。商品分类原则

(1)原则上,制成品按其功能和用途分类,同时考虑到商品的原材料、经营方式、生产部门、销售渠道和消费习惯等。;

(2)原材料、未加工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原材料组成分类(如金属建材6类、非金属建材19类);

(3)成品或半成品按其原料分类时,如果是由几种不同的原料制成,原则上应按其主要原料分类(如增加鱼米30种);

(4)商品构成其他商品的一部分,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其他目的。原则上与其他商品归为一类(例如,电话听筒和电话属于同一类9);

(5)专门用于盛放商品的容器,如盒子、盒子等,原则上与商品归为一类(如高尔夫球袋、高尔夫球归为一类,28类)。

2。服务项目分类原则

(1)原则上,服务按照服务分类名称及其所侧重的行业进行分类;

(2)租赁行业的服务原则上与通过租赁物业实现的服务归为一类(如租赁电话归为38类);

(3)原则上,提供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与提供服务所涉及的内容属于同一范畴,如交通咨询39、商业管理咨询35、财务咨询36、美容咨询44。通过电子方式(如电话和计算机)提供建议、信息或咨询不影响此类服务的分类。

3。如果对一些国内外的新产品和新潮产品难以归类,需要附上产品说明,包括产品的主要成分、功能和用途,并尽可能附上产品的实物图片。

4。商品或服务名称的翻译应准确、简单、清晰,尤其是专业性较强的商品或服务名称,文字应尽可能规范,符合我国的习惯。国外的一些商品名称往往标注较长的定语或修饰语,容易出现不规则、特定甚至跨类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代理商不仅可以发挥翻译的作用,而且应该仔细考虑商品,使它们能够被分类到适当的类别,标准化和具体。

我们的优势
上门服务

支持POS机刷卡

最快1小时上门交接资料

专业服务

具有10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严格按照新三板财务标准做账

价格透明

拒绝隐形消费

价格全称透明合理

支付随心

支付宝扫码支付、POS机刷卡

微信扫码支付、现金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