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各省(区、市)税务局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国总函〔2016〕459号)精神,按照评选范围、条件和程序,本着“好中选优”原则,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决定推荐以下单位和个人为“各省(区、市)税务局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
先进集体:
1.浙江省税务票证管理中心;
2.杭州市地方税务局拱墅税务分局;
3.温州市洞头地方税务局。
先进工作者:
1.海宁市地方税务局组宣人事教育科科长张艳;
2.德清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沈新惠;
3.衢州市地方税务局衢江税务分局管理二科科长段锡铭;
4.舟山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曹舟军;
5.仙居县地方税务局规费科科长王秋月。
为增强透明度、公正度,确保推荐质量,现将推荐单位和个人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截止2016年9月30日。
省地税局监督电话:0571-87668828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