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申请房屋租赁业务的纳税人,需要提交:
(1) 《个人房屋租赁信息采集表》 ;
(2)承租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需提供此信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无需提供此信息);
(3)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留复印件验原件;
(4) 《代开增值税发票申请表》
2.已采集房屋信息进行后续申报的纳税人应提供:已在微信税局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应提供:领取发票。
(1) 《代开增值税发票申请表》 ;
(2)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留下复印件验原件。
3.上述情况的代开发票纳税人转租需要增加可抵扣的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