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点】12366每日咨询热点TOP3
2021-11-23 09:07:04
01纳税人自行开具发票有哪些政策规定?自行开票的,填写发票备注栏如下:填写业务备注栏,按施工服务提供施工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建筑劳务所在县(市、区)名称和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管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第四条第(三)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指南》(财税〔2021〕127号文件附件)第三章第一条销售不动产和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管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第四条第(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指南》(财税〔2021〕127号文件附件)第三章第一条出租房地产时,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在备注栏注明房地产的详细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管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第四条第(五)项。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注明征收车船税的纳税信息。 包括:保单号、纳税期限(明细至月)、征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总金额等。 增值税发票可以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和滞纳金的原始会计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征收车船税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1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指南》(财税〔2021〕127号文件附件)第三章第三节第三条第一款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发票备注栏应填写起运地、到达地、车辆类型和数量、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如果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停止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9号)第一条纳入试点网络平台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使用自有税控开票软件为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3%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出发地点、到达地点、车辆类型、成员车号和运输货物信息。 如果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网络平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HJH(2021)405号)第三条第(三)项1。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如果销售方和售卡方不是同一纳税人,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货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货款”。 2.支付机构预付卡(多用卡)业务: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货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货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3号)第三条第(四)项、第四条第(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指南》(财税〔2021〕127号文件附件)第三章第六条第八节纳税人或有差别征税的税务机关在新系统中通过差别征税开票功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输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计税金额)和抵扣金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别征税”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管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第四条第(二)项;第三章第八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指南》(财税〔2021〕127号文件附件)第一条铁路运输企业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收取的印花税信息,可以填写在发票备注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停止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9号)第三条生产企业退还的出口货物,按照出口货物离岸价和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销项税额,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综合服务企业开具备注栏注明“退税专用机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退税专用发票)作为退税代理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对外贸易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5号)第六条普通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退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注册软件产品的单个模块或子系统时,应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相应的注册证书软件产品名称。 不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进行汉字防伪的纳税人,不能在发票备注栏注明,而应在发票清单中注明。 如果开票需要缩写软件名称,可以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全称,在商品名称栏使用缩写。 但是一个软件产品名称只能使用一个固定的缩写。 2.与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一起销售的软件产品不能单独开具发票的,按照软件产品、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销售总额填写发票,发票备注栏应注明包含与注册证书一致的软件产品。 根据嵌入式软件产品计算增值税退税。 3.开具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发票时,可在发票备注栏分别注明软件和硬件部分的销售情况。 未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防伪汉字的纳税人,在发票备注栏中无法注明的,可以在发票清单中注明。 (原文)《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的通知》(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9号)第十四条第(二)项、第十五条第(二)项、第十六条第(二)项第3点02如何网上预约办税?深圳办税服务号上的预约登录方式有变化吗?企业预约时提示不绑定企业。原因是什么?目前,我局提供以下两种网上预约办税渠道:1。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预约路径:关注“深圳办税服务号”-“我要办”-“我要预约办税”-“我要预约”,预约系统只有通过实名验证后才能预约。 二.电子税务局网站预约路径: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互动中心]-[预约办税]进行预约。 最近微信预约的注册流程有所调整。纳税人点击微信预约时,需要先登录,然后选择“自然人业务”或“企业业务”。 如果纳税人在登录时选择“刷脸登录”,系统会自动获取纳税人名下的所有企业信息。 纳税人选择“密码登录”的,将进入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登录页面。如果选择“企业登录”,只会得到当前登录企业的信息;如果他选择“个人登录”,他将无法获得自己名下企业的信息。 如需办理企业业务,请在“刷脸登录”或“密码登录”中选择“企业登录”。 国家鼓励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哪些好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45号),“4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连续几年减按10%的税率征收。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财税〔2012〕27号文第二条“确认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和第四条“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同时停止执行。 "
我们的优势
上门服务

支持POS机刷卡

最快1小时上门交接资料

专业服务

具有10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严格按照新三板财务标准做账

价格透明

拒绝隐形消费

价格全称透明合理

支付随心

支付宝扫码支付、POS机刷卡

微信扫码支付、现金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