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降低自身的税负?来看看这些案例
2021-11-19 09:28:23
如何才能减轻自己企业的税负?今天就和朋友们聊聊如何用一些实际的方法来减轻企业的税负,增加企业的竞争力。 01案例场景:a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符合软件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条件。假设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 处理方式:方法一: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企业所得税= 2000万元* 15% = 300万元;方法二:享受软件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00万元* 25% * 50% = 250万元,节税:50万元。相关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1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规定,依法设立并符合要求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2021年12月31日前的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 且企业所得税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第三年至第五年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过渡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第一条第二项: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符合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按50%的税率定期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居民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可以是高新技术企业的15%,也可以是法定税率的50%。 02案例场景:某小型公司4月份出售固定资产40.4万元(原值100万元,累计折旧40万元)。增值税是按3%、2%还是1%征收?(假设不考虑附加税和其他税。 处理方式:方法一:增值税按3%征收,转入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60万元,累计折旧40万元,贷:固定资产收出售:银行存款40.4万元,贷:固定资产清理39.22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18万元,固定资产清理:借:营业外支出20.78万元,贷:固定资产。. 78万元汇总:增值税汇算清缴= 11800元方法二:按3%%减2%征收并转入清算:借:固定资产60万元并累计折旧40万元贷:固定资产100万元并收销售款:借:银行存款40.4万元贷:固定资产及应交税费39.22万元-应交增值税11800元减2%。增值税3900元:营业外收入3900元;营业外支出20.78万元;固定资产20.78万元;固定资产20.78万元;汇总:最终增值税= 11800元-3900元= 7900元;方法三:3%减1%转清:固定资产60万元;累计折旧。收到待售款0万元:贷款:银行存款40.4万元;贷款:固定资产清理4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0.4万元;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借款:营业外支出20万元;固定资产清理20万元;汇总:最终缴纳增值税= 4000元;相关政策1。2021年4月20日,深圳市税务局,2021年3月,货物和劳务税热点问题,问题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按照规定将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使用过的货物减按2%的税率出售,现在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产增值税优惠政策吗?答:是的。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3月1日至5月31日,高明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税率为3%;除高明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税率征收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对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增值税征收率降级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57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出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出售使用过的货物,按简易办法减按3%征收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以3%的税率销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使用过的货物,高明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使用过的货物取得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二手物品取得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减按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03案例场景:A公司拥有B公司100%的股权,拥有多套商品房。原购买成本为1亿元,目前市场价格为5亿元。 现在B公司想处置其房产,如何节税?处理方式:方法一:资产销售增值税= (5亿-1亿元)* 9% = 360万元附加税=增值税360万元* 12% = 43.2万元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房地产转让收入总额-扣除项目金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60%-(1亿元+43.2万元)* 35% = 20458.96万元企业所得税= (5亿元-1亿元-43.2万元-20458.96万元)* 25% = 4874.46万元印花税= 5亿元*。0.5 ‰ = 25万元合计:25761.62万元方法二:股权转让增值税= 0元附加税= 0元应纳土地增值税= 0万元企业所得税=(5-1亿元)* 25% = 1亿元印花税= 5亿元* 0.5 ‰ = 25万元合计:10025万元税负减免:1577相关政策1。《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不动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和个人。 2.《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事业单位改革重组的通知》(财税(2021)17号)第九条规定,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和个人承担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所有权不得转让,不征收契税。 3.《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率表规定:根据产权转让文件,按文件载明的金额0.5‰贴花。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凭证的征税范围如何界定,“财产所有权”转移凭证的征税范围为:政府行政机关登记的动产、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企业股权转让设立的凭证。 04案例情景:2021年,企业a获得100万财务资金,从事研发,当年全部费用化。企业当年利润总额为500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处理方法:方法一:企业将财政资金视为不征税收入的,不征税收入,不扣除或抵扣费用。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500-100+100 = 500万元,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500万元* 25% = 125万元。方法二:企业不将财政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应纳税所得额,费用可税前扣除。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500-100×75% = 425万元;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425万元* 25% = 106.25万元;节税:125万元-106.25万元= 18.75万元汇总:通过对比可以看出,企业取得的用于研发的财政资金不作为不征税收入。 因此,如果企业取得的财政资金用于研发,建议将企业所得税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而非不征税收入缴纳,同时发生的费用予以扣除。 05案例场景:企业a属于塑料制品厂,于2021年1月采购了一套流水线生产设备,采购价为1200万元不含税。 2021年预计利润总额400万元。 处理方法:方法一:10年折旧(不含净残值):年折旧费= 1200万元/10年= 120万元。2021年,由于1月份购买,2月份开始折旧。2021年11个月深圳公司登记折旧多少= 110万元?方法二:6年折旧(不含净残值):年折旧费= 1200万元/ 6年= 200万元。2021年,由于1月份购买,2月份开始折旧。2021年11个月折旧= 183万元。总结:缩短折旧年限,每年增加折旧= = 183万元-110万元= 73万元;节税= 73万元* 25% = 18.25万元。 相关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6号)一、自2021年1月1日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7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106号)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适用并延伸至所有制造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6号文件》的规定,公司2021年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加速折旧,可以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法。 选择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如果选择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限总和法。 06案例场景:公司每月支付员工交通补贴2000元,20人* 2000元= 4万元,并入工资申报纳税。 处理方式:方法一:会计处理:借:员工工资-应付福利费4万元贷:银行存款4万元注:有14%税前扣除限额!方法二:根据工资薪金制度,我公司每月支付员工交通补贴2000元,20人* 2000元= 4万元,已并入工资申报纳税。 账务处理:借方:应付职工工资-工资薪金40000.00元贷:银行存款40000.00元注:不限制税前扣除14%。 提醒:建议贵公司交通补贴随月工资定时发放,公司应制定发放制度并备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包含在“应付款-工资薪金”中,并且允许税前扣除。 职工交通费补贴单独发放的,应计入“应付职工工资-福利费”,按工资薪金总额的14%限额税前扣除。 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1 .企业福利补贴费用税前扣除纳入企业职工工资薪金制度,与工资薪金一并发放的福利补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除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 07案例场景: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以下方式处理:方式一:企业对员工工资承担个税,按“应付员工工资”科目核算,属于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可以税前扣除;会计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00元贷:应交税费-个税100元注:个税是工资的一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方法二: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单独计入费用的,不得税前扣除。 会计处理:借款:管理费-个税;100元贷款:银行存款;100元;注:单独计入管理费的,不得税前扣除。 相关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用人单位负担职工年度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 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收取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08案例场景:一次性收到2年租金收入:方法一:广州某物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收到一次性收到2年租金收入400万。账务处理:借方:银行存款436万元;贷款:预收款40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6万元;月分摊收入16.67万元;借方:预收款16.67万元;贷款:主营业务收入16.67万元;方式二:广州某物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2021年)一次性收到2年不含税租金收入400万元。 借款:银行存款436万元;贷款:主营业务收入400万元;应纳税额;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6万元;注:物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一次性收到2年租金收入400万元,可一次性确认,也可分两次确认。你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己判断:(1)如果以前累计亏损,建议一次性确认收入,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2)如果之前没有累计亏损,建议分期确认收入,以延缓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相关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关于租金收入的确认”:“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使用权的企业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当按照交易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承租人应当支付租金的日期确认为收入的实现。 其中,交易合同或协议约定租赁期限为跨年期且租金一次性预付的,出租人可按照《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相匹配的原则,在租赁期内分阶段将上述确认收入统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因此,纳税人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确认所得税,并有权选择确认纳税义务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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