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住房和非住房都需要缴哪些税费?
2021-10-15 10:08:44
个人出租房地产(非住房)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征收率为5%,政策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直辖市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6号)、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此人房屋租赁期限为一年,年租金90万元(含增值税)。租金一次性收取。地方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为8元/平方米,城建税为7%,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合计为5%。 根据法律法规,本次出租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为90÷(1+5%)×5% = 4285.714万元;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4。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述的其他个人,以一次性收取租金的方式出租房地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以在相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因此,在本例中,每月分配到的90÷12 = 75000元免征增值税。 相应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也相应免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减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13号),此项租赁业务的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可减半征收。 应纳土地使用税:200 × 8 × 50% =印花税800元:90万× 0.1% × 50% =房屋租金450元。根据《营改增后契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的通知》(财税〔2021〕43号):2。如果房产是出租的,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包括增值税。 四......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含增值税,深圳福田注册公司计算房屋租金收入的抵扣税额不含本次租金缴纳的增值税。 那么,在计算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增值税是否从租金中扣除?以下是要点:根据本文第五条:5。免征增值税的,在确定计税依据时,不从增值税中扣除交易价款、租金收入和房地产转让收入。 因此,在计算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不应扣除应申请免征的增值税。 年应纳房产税为:90万×12%×50% = 5.4万元;个人所得税:可抵扣相关费用(即本次租赁业务缴纳的相关税费)= 800+450+54000 = 55250元;因此,每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90万-55,250) × (1-1)。 在减税降费的优惠政策下,租赁业务节省了大量税费。 在了解个人出租(非住房)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后,边肖将与您一起研究自然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哪些税费。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自然人租房一般涉及增值税及附加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费。 一、增值税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6号)第八条规定,其他个人出租房地产,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纳税额:(1)出租房屋:应纳税额=销售含税÷(1+5%)×1.5%;(2)出租非住房: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税收征管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委托地方税务局代征营业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HJH〔2021〕145号)规定,其他个人出租房地产,购买人或者承租人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方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纳税人开具符合免税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享受免税,必须缴纳增值税及附加。 二.城建税及附加费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21〕12号):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免征范围将由目前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费人扩大到月销售额或。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13号):3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在税额的50%以内减免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3.财产税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个人租赁住房不论用途,一律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13号)第三条及各地配套规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个人租赁住房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动词 (verb的缩写)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个人租赁住房,不论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不及物动词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个人出租或承租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深圳幸福财税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的工商注册、财税代理、知识产权、人事社保服务。 如果您有任何业务或财务问题需要了解,可以登录快乐财经!注册深圳公司www.yfcsg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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