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必须清楚:资本退出途径!「开心财税 税务筹划 代理记账报税 深圳财务公司」
2021-10-13 09:33:51
抽逃资金的方式有很多种,很多时候,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不同,甚至会造成双方的损失。 曾经著名的俏江南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以下五种资本退出方式一般来说,资本退出方式大概有以下几种:IPO是指被投资企业公开上市。 这是资本(通常是PE)最理想的退出渠道。经过一定的锁定期后,PE可以逐步减持股份,将权益资本转换为现金。 IPO退出的优势如下:1 .通过被投资企业的上市退出,可以带来更高的回报率;2.通过被投资企业的上市方式退出,有利于提高PE在行业内的声誉。 M&A是指PE在时机成熟时将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以保证被投资资本的顺利退出。 这是一种重要的资本退出方式,与IPO退出相比有其独特的优势:1。与IPO退出相比,PE受到1-3年的锁定期,因此M&A可以让PE快速实现退出;2.PE可以获得一定的溢价回报,保证一定的投资收益;3.出售企业的成本相对低于IPO,不需要高额的赞助、调查和承销费用;4.由于M&A对项目企业本身的类型和规模没有具体要求,M&A以较强的可控性退出。 因此,在PE急于变现,或者企业上市时间成本过高,不确定性风险过高的情况下,PE通常选择并购作为实现退出的一种短而快的方式。 回购主要是指公司或原股东收购PE持有的股权,使PE退出。 回购一般涉及以下条款:通常情况下,股份回购是一种不尽人意的退出方式。 早期回购条款的主要目的是在公司账户有钱,项目运行良好,但由于某种原因(尤其是创始团队的主观原因)无法退出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但在实践中,私募股权投资协议中的回购条款实际上是PE为实现其股权而设置的强制性退出渠道。当被投资企业的发展达不到预期时,是为保证PE被投资资本的安全而设置的退出模式。 回购最大的风险之一是公司没有足够的现金完成回购,导致深圳工商代理注册公司的收购条款未能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投资机构通常通过两种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第一,大股东补偿股份,会让投资机构成为大股东。二是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此时投资机构一般会设定清算优先级,以确保自身权益。 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指股东通过合法途径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一般来说,公司被合并、收购或出售,都是以股权转让的形式。 在股权转让阶段,通常会涉及出售权的条款:“公司公开发行上市前,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出售给第三方的,公司创始股东及其他股东应当同意交易,并按照与投资者相同的条款和条件,将其全部股权一并出售给第三方。 “出售权的条款意味着企业的命运不是由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决定的,这也是投资机构保障自身权益的一种方式。 清算是PE最不愿意看到的。在这种清算模式下,资本收益最低。 公司合并、收购、出售控股股权并出售主要资产,导致现有股东持股比例低于50%的,也视为清算事件。 但为了保证自己的投资收益,很多投资机构在投资前一般会约定以下“清算优先条款”:“公司发生清算时,投资者有权获得创始股东之前每股原购买价格的1.5倍和已公告但尚未分配的股息,剩余资产由创始股东和投资者按股权比例分配。 控股股东对投资者按照前款约定可以分配的清算财产数额承担连带责任。 “深圳市幸福财税顾问有限公司,您身边的财税顾问!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和业务需求,请随时联系我们的服务热线:注册公司:www.yfcsgw.com。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