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避税」国税总局敲定两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1-04-15 16:40:53

原副标题:大幅减税政策令空提速配额局敲定两项

最近,管理层决定启动积极货币政策的内部空期,并适当增加减税幅度。到目前为止,大幅度减税的政策已经加快。《证券日报》记者获悉,昨天(1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就企业所得税公司对外投资避税、限制性合伙创业投资机构合伙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做了详细说明。

研究人员认为,由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收入的税收,企业所得税的折扣将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企业的收入。因此,企业所得税中的外商投资能否实现高效率空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为使外商投资尽快在相关税收上受益空,国家税务总局于本月底发布了《关于阿尔斯通公司在国家税务总局取得企业所得税困难的新闻稿》。具体而言,从2015年10月1日起,阿尔斯通公司在全省范围内通过避税和转让非专有许可使用权5年以上获得的收入,将纳入阿尔斯通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收入范围。阿尔斯通今年村民企业收入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据记者了解,此次外资最初是从2013年1月1日起在海淀国家研究院自主创新实验区实施的,自2015年1月1日起,已扩展至所有国家研究院自主创新实验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保税区和成都开发区。这次明确规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适用。

“过去,企业想转让专利或新技术时有一些顾虑——要按时享受税收和外国投资,企业必须满足‘转让技术五年或五年以上,全球拥有独家许可和使用权’的前提。这意味着一旦技术转让企业满足了这个前提,包括该企业在内的其他国民生产总值就没有使用权,只有垄断基本权利的人才享有使用新技术的基本权利。”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证券日报》,今天,为了进一步推动新技术向劳动力转化,将原来的“全球独家许可使用权”改为“非独家许可使用权”,扩大了税收优惠范围。

那么,哪些新技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的说法,它包括新技术(包括国防部的专利权)、软件工程版权、装置布局设计专有权、真菌品种权、生物技术品种,以及其他由司法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新技术。其中,专利权是指通过立法授予的发明公司的避税、商标注册专有权,以及对产品的内部装饰图案和形状进行不太简单的改变。

同时,2015年10月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创业投资机构中合伙企业所得税疑难问题的新闻稿》。具体来说,只要2015年10月1日截止到2015年10月1日已经由未上市的中小经济开发区企业融资的限制性合伙创业投资企业的实缴融资在2015年10月1日之后超过2年,且联合体法人合伙对创业投资企业的实缴融资超过2年,联合体法人合伙就可以享受此项对外投资。

对此,监事举例表示,2012年10月2日,企业A由有限合伙创业投资企业出资,2013年10月2日,有限合伙创业投资企业由未上市中小经济开发区企业出资。截止2015年10月2日,融资已完成两年,随后企业A满足外商投资前提。

我们的优势
上门服务

支持POS机刷卡

最快1小时上门交接资料

专业服务

具有10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严格按照新三板财务标准做账

价格透明

拒绝隐形消费

价格全称透明合理

支付随心

支付宝扫码支付、POS机刷卡

微信扫码支付、现金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