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营改增”制度改革半个月后,“减税减负”现象大发酵。
房地产业务改革有什么变化?
“营业税改征”改革中国税制的可行性可以追溯到2011年。经过五年多的实践,从去年5月开始全面实施,“营业税”也退出了政治舞台。
“对于二手房的销售,营业税和契税是目前为止最大的问题。营改增后会体现在增值税和契税上。与其他税种相比,增值税的优势之一是它是一种附加税。从文体上讲,这类税种的征税依据是不含税的价格。”易居研究所公共政策中央研究室副主任严跃进向多位记者解释说,防止重复征税、降低税率是中央税务机关的切实改革。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营业税是一种价内税,即目前100万元的房产价格含税;增值税是附加税,要按照不含税价格征税,所以要乘以(1+5%)计算不含税价格,然后计算缴纳增值税。
在税制变化的同时,原非二线城市外商投资营业税仍可转入增值税征收环节。
根据司法部2月17日发布的法律法规
关于修改外商投资房地产经营项目契税营业税的通知
除了北方四个二线城市广州深圳,如果一个人买了一套严重卖了不到2年的房子,他会按5%的利率交钱
增值税
;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房屋,内部出售的,免征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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