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通讯社从商务部获悉,根据昨天发布的《关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缴纳城市维护建设工程税教育费附加问题的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中国铁路总公司各分支机构(原铁路运营中小企业)预征收1%
应付城建税与公司股票走势有关
大智慧和教育附加费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按季向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缴纳。
据商务部个人财产与行为税司相关司长介绍,营改增前,各机关从事铁路运营运输业务的中小企业发生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将由铁路总公司按月向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缴纳,司法部将按明确规定划转大部分军费。营改增后,铁路总公司南师角分公司的月税前工资率将由铁路总公司按季度支付。为加强管理,简单征收,面向中小企业公开服务,分支机构税前率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由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局按季缴纳。
商务部上述负责人表示,按照目前的预算制度,上述收入最终通过财政系统转化为大部分收入。合资铁路公司和大部分铁路公司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仍由大部分税务机关征收。